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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兴宁微信群,到处转发了一个关于兴宁一穿校服女学生遭多名学生殴打的视频,引起了市民的关注和热议。
随后兴宁市教育局和公安局,立即对该事件介入调查,并于5月7日分别对该事件进行通报将调查结果公布。
经调查,事情起因是由于沐彬中学初一级学生刘某某与初一级另班学生游某因口角是非引发矛盾,刘某某遂纠集初一级学生刘某、肖某 、陈某、朱某等人,于5月6日下午放学后约5:40时,在市一小校门侧殴打游某,并拍摄视频上传至网络,在微信朋友圈造成不良影响。
事情发生后,兴宁市教育局于5月7日上午会同沐彬中学、宁新派出所以及学生家长进行协商解决,经过派出所和学校耐心细致的教育,打人一方的学生和家长均能认识到错误,并作出诚恳道歉,取得了被打学生和家长的谅解。双方家长对事件处理结果没有异议,并表示会进一步加强对孩子的教育。
目前,沐彬中学已安排人员对被打学生游某进行心理辅导,并陪同游某到市人民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没有大碍。沐彬中学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参与打架的学生给予纪律处分,并继续进行跟踪教育。
严重校园欺凌者可被勒令退学
2018年10月30日,广东13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贬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论的、 对他人进行拳打脚踢等均属于欺凌。
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严重者可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
在生活中哪些信号说明孩子已遭欺凌?如果真的遭遇校园欺凌又该怎么办?这些防范指南,我们都应该知道
来源:梅州日报(ID:mzrbweixin)综合自兴宁发布、兴宁市教育局、兴宁公安、@人民日报
记者:梁志航
视频剪辑:丘儒
编辑:吴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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