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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兴宁籍的早期同盟会员之中,孙中山先生除了将“张清源”其人改名为张杜鹃之外(张杜鹃,1874-1943,兴宁宁中鹅湖村人,见2016年11月30日本栏),鲜为人知的是,孙先生还将一位与张杜鹃同龄、同籍的罗金兰改名为“罗立志”。罗金兰(1876-1936),又名立志,宁新区水楼村(今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水楼村)人,是同盟会早期暗杀队的重要成员,曾任北伐军炸弹营营长、潮州税局局长、广东筹饷总局参议等职,也是兴宁民众医院创办人之一。 罗金兰 兴宁市宁新水楼村罗金兰故居“豫章堂”祖屋
晚清之际,国家内忧外患,狼烟四起,百姓民不聊生,蜩螗沸羹。来自岭东客家籍的仁人志士奋起抗争,救亡图存,这其中便包括生于宁新区水楼村的一个贫苦家庭的罗金兰。少年时代的他,常见父亲因家计无着而兴叹,母亲常为无米之炊而心忧;他耳闻目睹的是官吏、地主的横行霸道,农民兄弟的贫病交加。对此,他十分愤慨:同样生而为人,为什么有人能坐享其成,而有人辛勤劳动却食不果腹!
少年时的疾苦,孕育了罗金兰对农民兄弟的感情,锻炼了他的意志,也锻造了他爱打抱不平、见义勇为的精神气质。正是少年时期的艰苦磨练,使得他具备了强壮的体魄,和坚定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革命意志。此后他加入三点会、追随孙中山闹革命、组织敢死队光复汕头,乃至乡居时兴办民众医院……凡此种种,皆是其少年时期心中大志的外化。
先加入三点会 再追随孙中山
在梅州的客家人群体,其秘密会社在有清一代的200多年里一直存在,这与明清鼎革时李士淳、罗万杰等反清复明的遗民一脉相承。在清代的梅州,洪门的一个分支——三点会(也叫做“三合会”“三和会”)暗地里非常活跃,尤其是在兴宁、五华,到了清末的辛亥革命,三点会与反清的同盟会革命者结盟,各地掀起的反清斗争风起云涌。其主要头目是郑士良(归善人,即今惠阳区),成员有李廷山、张谷楼、潘亚新、何裕古等。那时的三点会主要分布在穷山僻壤、清廷统治力比较薄弱的地方。在罗金兰家乡附近永和饭包坑的“观音宫”神庙,是三点会的重要活动据点。对贪官污吏和地主阶级的憎恨,对黎民百姓疾苦的感同身受,让正处于青壮年的罗金兰成了三点会的积极参与者。
1901年光绪《辛丑条约》签订后,受义和团“扶清灭洋”口号影响的饭包坑三点会会众怒吼了!白扇正首领潘亚新带领数百名好汉开出山区,走向平原,浩浩荡荡去烧教堂、杀教士、惩贪官、打恶霸、攻罗岗、围县城……弄得洋教士丧魂失魄,官吏胆战心惊,会众扬眉,万民叫好。精通武术的彪形大汉罗金兰,在历次攻杀中,都奋勇争先。可是在焚烧坪塘教堂的战斗中,他被团警所执。据上世纪80年代初、时年96岁的罗金兰姊丈潘亚元追述:“当时,我到衙背石家祠给金兰送监饭,看见他被铁链绑于夹石上,我不禁掉下眼泪,他却神态自若地安慰我说:‘别哭,请告诉我姊,在审判我时,我只承认参与闹事,并无加入三点会,很快就会释放的。’不久,罗金兰得到村里同宗举人罗伯翔力保和村人罗燕宾出钱营救,官府始作误捕而释放。但是,不久官府又发出通缉令:活捉潘亚新,赏银一千元;活捉罗金兰,赏银一百元……于是兴城再次陷于抓人、杀人的恐怖中。金兰只得离乡背井,星夜出走,辗转到达马来亚霹雳州红毛锡场当挖矿工人。”
1905年,孙中山等人在日本成立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纲领的中国革命同盟会;1907年后,孙中山与汪精卫、胡汉民等在南洋另组同盟会总部,并在当地宣扬这十六字纲领。一天,罗金兰在广场上遇到了正在演说的孙中山。孙中山的一言一语,叩开了罗金兰的心扉。几天之后,他特地谒见孙中山,慷慨陈词,由入三点会搞起义,谈到做矿工时的身受压迫,以及自己早怀献身革命的夙愿,当即交出历年积蓄的300多元。孙中山为罗金兰的真诚所感动,即允予填表参加同盟会。此后数年间,罗金兰就在矿场一边开矿,一边为革命募捐而努力,并得到了孙中山的嘉许。
1910年,罗金兰满怀豪情首次回国,参加了广州新军起义。他率华侨炸弹先锋队,积极参战,英勇异常。但这次起义因准备不周、后援不继以致失败。孙中山勉励革命党人继续“鼓其勇气”,并强调当前应积极筹集款项,作好“充分之准备”。罗金兰受命重回马来亚霹雳州,依旧边开矿边筹款捐献。此外,他还另邀数位矿工,从事研究改进、提高威力的手榴弹制造技术。
1911年冬,武昌首义革命功成,孙中山由欧洲回国;次年,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被推为首届临时大总统。罗金兰第二次回国,被提任为北伐炸弹营营长。此后,他常以“炸弹大王”喻培伦为革命殉职之壮举激励自己,图报国家。 这个时期,罗金兰颇得孙中山先生器重,常听候孙中山先生调遣工作。
晚年归故里 铁肩道义担
1925年孙中山先生逝世后,罗翼群遭蒋介石排挤。1927年“四·一二”后蒋介石集团和汪精卫集团反革命面目完全暴露。这时的罗金兰,已厌倦了于国于民毫无意义的军阀混战,决定结束戎马生涯,辞职回到故里,以承办税捐为业,并致力于革除当时兴邑承包烟赌捐税之恶政,醉心于济困扶危和地方公益事业建设。
1933年,承包兴宁县烟捐的巨头曾广达,派了三四名税警前往大罗屋村捕捉购用私烟的小烟馆主罗士古。罗士古拒捕,惨遭枪杀,引起诉讼。兴宁法院仅判决被告曾广达给原告(死者亲属)赔五百元白银结案。其时,东门外罗氏家族的族绅们,因惧曾广达及其后台势大,多主张劝原告人领款息事为宜,罗金兰则大不以为然说:“打死一人,罚五百元了事!那么,死者家属愿出五百元,不也可以打死被告吗?如此办案怎成?”罗金兰指责法院不公,又亲往广州斡旋。结果使法院重判增加罚款厚抚死者家属,此案遂告了结。罗金兰这一义举,深得邑人好评。罗金兰常为族人排解大小纠纷,均不阿权贵,秉公论断,乡民称颂,弱者感恩。
1936年,罗金兰病逝于家中。噩耗传出,村人多前往哭灵或行孝。而刚刚获授陆军少将的罗梓材亦亲自主持治丧,许崇智将军即汇二百元为香仪,罗翼群先生更特回里前往看望罗金兰的家属。
信息来自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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