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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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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宁市教育局委员会文件、兴教党委【2016】6号
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党支(总支)部:
根据《兴宁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为推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有序开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加强指导,落实工作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小组,负责对党委直属单位各党支部,强化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指导,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的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做好准备工作的情况。包括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是否及时、全覆盖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规范党费收缴和管理。(5月下旬至6月上旬)
(二)抓好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的情况。包括落实《关于党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制定学习计划的意见》的情况,党员自学情况,党支部(党总支、党小组)制定学习计划、围绕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的情况。(每季度1次)
(三)创新方式讲党课的情况。包括党支部对党课的安排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到所在党支部和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聘请市宣讲团到基层一线党支部讲党课,党支部书记和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的情况;“七一”前后党支部集中讲党课的情况。(5月至7月重点抓)
(四)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七一”前召开“讲担当、比奉献”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七一”前后);年底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作出安排的情况;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党性分析、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党员对支部班子进行评议的情况;党小组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年底前)
(五)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包括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情况;党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员谈心谈话的情况;党支部确定党员评议等次,给予表扬或组织处理的情况。(年底前)
(六)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的情况。包括是否针对教育实际,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教育系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教育系统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情况。(全年)
(七)压实工作责任的情况。包括各党支部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以求真务实作风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各党支部是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研究推进工作;是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情况;针对教育系统党员实际情况和学习需要,提供适合的学习材料,提供时间、场地、经费等必要保障的情况;把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避免“两张皮”的情况。(全年)
(八)领导干部作表率的情况。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发挥带学促学作用的情况;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并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习内容的情况;党支部开展集中研讨的情况;领导班子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全年)
(九)落实分层分类指导要求的情况。包括是否区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实践要求的情况;是否结合教育实际,明确学习教育重点内容、组织方式等,做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是否加强对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全年)
(十)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包括全体党员是否对照“四讲四有”标准,重点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以及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重点解决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问题;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落实等情况。(全年)
    二、指导的方式方法
根据指导对象的特点、指导内容的不同,采取巡回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调阅材料、座谈访谈、参加学习讨论、列席组织生活会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到指导学校进行指导,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建立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制度、联络协调制度,定期沟通收集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滞后,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将进行通报。
三、指导组成员 (各小组第一个学校为示范点)

组别
挂钩领导
组长
成员
指导学校
1
罗丽思
刘跃东
罗汉新
罗国才
范伟波
一小、宁中、少年宫
2
刘跃东
叶达华
王淼彬
魏永新
一中、汉芬、佛岭、电大
3
张新金
罗建忠
黄  导
李海强
实验、梅卫职校、沐彬、兴民、
进校
4
陈晓鹏
陈放文
陈卫东
李文辉
家炳、侨中、宁江、成人中专、
特殊学校
5
张东文
刘锡方
刘永平
李为民
市一幼、爱兴、十小、二小

中共兴宁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

兴宁市实验小学新闻由梅州兴宁论坛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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