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兴宁阳光。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兴宁阳光网—兴宁动态
有些花草对人体具有一定的有益功效,因此不少人会买来种子自己种,不过不是所有植物都可以自己种植,弄不好,竟可能是违法的事情。
昨天上午9时,兴宁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城区一门店的天台上有人私种罂粟,立即联合河背派出所民警,对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李某的门店天台上,民警发现了15株长势正盛的罂粟。李某向民警称,他在罗岗镇购买草药时听说罂粟能止痛治病,于是买来种子种植。但之前不知国家禁止种植罂粟。
据了解,罂粟长期食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会危害身体健康,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发生生命危险。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了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止种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下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民警将15株罂粟铲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法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兴宁新闻来自梅州日报,兴宁论坛整理发布。
兴宁阳光网声明:此信息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兴宁阳光网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持相应版权证明与本网站联系。
转载请注明来源:www.yg0753.com 兴宁阳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