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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起,《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就明确规定,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祭祀、宗教或其他民俗活动用火。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我市的森林防火期。
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祭祀、宗教或者其他民俗活动用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孔明灯。也就是说,今后上山扫墓,烧纸铂、烧香烛都不被允许。
清明祭祖期间,根据《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得携带火源进山祭祖扫墓,服从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点工作人员的劝导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采取暂时性集中保管。对于不服从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兴宁永和一块种植地疑似因为扫墓起火了,一处空地上有几处地方被火烧过,不少杂草已经被烧的漆黑一片,露出灰黑色的灰烬,踩上去还沙沙作响。目前,火已经被扑灭,具体的起火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兴宁岗背发生火烧山 现场火势非常大
据网友爆料:昨天(4月3日)上午十点左右,在兴宁市岗背发生火烧山,现场火势非常大
还不断冒出大量的烟,灰还到处飞,起火原因可能是由于清明有人祭祀引起。
文/兴宁圈子网,视频/互动兴宁
温馨提醒:清明节对先人表达哀悼之情是有必要的,但祭祀方式上应该有所选择,带鞭炮、香烛这些进山扫墓的,这样容易引起火烧山,希望广大市民都能从安全和环保角度出发,转变祭扫方式,共同来维护我市的森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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