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户家庭分获国家“最美家庭”和“五好文明家庭”...
兴宁阳光网—兴宁资讯我市历来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先后涌现出许多乐于奉献、崇真尚义的先进个人和群体,近期,我市薛梅香、曾汉文两户家庭又分别被授予“全国最美家庭”和“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的荣誉称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赖伟强,梅州、兴宁两级妇联负责人等参加了授牌授证仪式。
据悉,“最美家庭”和“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由全国妇联发起,截至2016年该活动已举办多次,活动通过评选,旨在进一步传承和弘扬我国家风建设的优秀传统。
水口镇茂兴村薛文锋、薛梅香两夫妻,树立了幸福和谐的家庭道德模范,他们夫唱妇随,同心协力将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20多口人的大家庭, 打理得井然有序,共同营造了一个四代同堂和谐美满家庭,受到了邻里亲朋的一致好评。在创业期间,他们夫妻凭借坚强的毅力和智慧经营,闯出了一片天地,获得了事业上的丰收。同时,他们还热衷公益,关爱关怀家乡困难乡亲,为家乡建设出钱出力。2016年,薛梅香一家被授予了“全国最美家庭”的荣誉称号。
曾汉文家庭是我市刁坊镇郑江村一家既普通又特殊的家庭。39年前他与练汉梅成家,1989年,练汉梅因病离世,留下一女一子和年迈母亲陈玉英。五年后,曾汉文与同样带着一女一子的刘利芬结合,组成新的家庭,并一直共同侍奉前任丈母娘陈玉英。在曾汉文、刘利芬的言传身教下,四个孩子们和睦相处、孝老爱亲,一家人其乐融融,共享天伦。他们一家的感人事迹在当地群众中立下了良好的口碑。在今年的评选活动中,曾汉文家庭被全国妇联授予了“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的荣誉称号。
活动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赖伟强,梅州市妇联负责人分别为他们授牌授证。同时,号召我市妇联组织进一步发挥职能,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充分发挥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中的独特作用。希望我市妇联继续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进一步扩大典型效应,传播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现代家庭文明新风,带动更多家庭进步,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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