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生二孩不审批 登记手续七天内完成
兴宁阳光网—兴宁资讯以前生二孩需要向卫生计育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才能怀孕生育,现在这项政策已经被取消了,从下个月起,我省户籍的居民生育二孩将采用生育登记政策,无须审批,而且登记手续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为准备生育二胎的居民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按照广东省最新公布的《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从今年11月1日开始,凡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夫妻,以及在我省常住半年以上的外省户籍夫妻,“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这一条政策的松绑,不仅为初婚夫妇提供了方便,而且也保障了二婚夫妻的生育权利。
据市卫计局政策法规宣传股股长了解到《办法》特别明确,适用于以下部分人群:再婚夫妻,在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这些人群都可按照《办法》进行生育登记。对于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相关机构凭证明施行辅助生殖技术手续。
当然,政策的放宽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不再需要生育审批,按《办法》的规定,以下七类人群申请再生育时还是要进行申请,而且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须由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五、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六、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七、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此外,新出台的政策对于生育登记办理程序、流程和材料进行了简化,办理时限也延长至生育后半年内申报。所以,只要登记材料齐全、真实,7个工作日内可以拿到《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1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或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查询办理结果。
据市卫计局政策法规宣传股股长了解到以前,若要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要求生育夫妻的男方或女方回到户籍地镇计划生育部门进行。从下个月开始,“夫妻双方可在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这极大地便利了夫妻均在外地工作的人群。夫妻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方便亲自到办理机构的,可以委托夫妻之外的第三人代办。
这一政策的改变,是决策部门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进一步细化,也是对生育政策的逐步调整和完善,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方面将产生出相当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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