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一女士携女回五华娘家遭遇持刀抢劫
兴宁阳光网—兴宁新闻国庆期间,外嫁兴宁市的张女士骑着电动摩托车带着8岁的女儿回五华县华城镇的娘家,谁知在途经239省道华城镇万子村路段时,遭到一单独骑摩托车的男子尾随并持刀抢劫。五华县公安局华城派出所接报后迅速展开侦查,经过近半个月的连续侦查于日前成功将涉案人员抓获归案。 据事主张女士陈述,当时为了保护自身及女儿的安全,其尽量顺应了作案男子的要求,将身上的钱和手机“交给”了对方,但男子还将其脖子上的金项链硬是扯走后,才驾驶摩托车往潭下方向逃离。案发后,张女士载着女儿回到娘家后在弟弟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由于涉嫌持刀抢劫,案情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五华县公安局华城派出所接报后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工作。通过近半个月的缜密侦查,办案民警最终发现家住潭下镇百安村的田某浩(男,26岁,五华县潭下镇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10月15日早上会同该局刑侦大队及潭下派出所民警在田某浩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嫌疑人田某浩如实供认了其于10月2日上午10时许,在途经华城镇万子村路段时发现一驾驶电动摩托车的女子脖子上貌似挂有项链,遂驾驶摩托车尾随,通过持刀威胁、恐吓等手段抢走张女士的现金200元,小米手机1部及黄金项链1条,后将黄金项链卖给了水寨镇一间金店的犯罪事实。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田某浩实施刑事拘留,案件的审理和追赃工作仍在进行中。
在这起案件中,田某浩持刀抢劫,性质恶劣,等待他的必定是相应的法律制裁。借此警方亦提醒平时喜欢佩戴首饰的女性朋友,佩戴首饰最好不要过于张扬,以免被不法分子盯上。如发现被人尾随应及时报警求助;在不幸遭遇抢劫(夺)时,为了自身安全,切忌与嫌疑人发生处突,认清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尽可能给警方提供有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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