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第八批兴宁市文物保护单位出炉,有冇你老屋家?
兴宁 阳光网—兴宁家园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市文广新局组织专家组严格评审,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文广新局提出的第八批兴宁市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3处),现予公布。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附件:第八批兴宁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13处)
兴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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