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食“窝边草” 两盗窃嫌疑人落网
兴宁阳光网—兴宁家园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罗岗镇溪庄村的陈某桂、陈某杰两人却专门偷自己本村村民的财物,着实让当地的村民是又恨又气。
2015年7月中旬,家住罗岗镇溪庄村咀背的陈伯发现自己存放在柜子里的钱不翼而飞了,这可是陈伯几年的积蓄,老两口顿时又恨又气。
陈伯说:“我老婆去拿钱来用,就发现没有了,问我拿了她的钱没有,我说我不要她的钱,接着我就去开我的箱子,结果发现我的衣服就扔在这里,钱就全部不见了,心里都想哭,钱都是我自己养猪,卖谷,还有子孙过年过节拿给我的。”
在此后两年时间里,溪庄村竟然接连发生十多宗入室盗窃案,但由于村民都没有报警,所以辖区派出所并不知情。直到今年7月26日,罗岗派出所民警在溪庄村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两名青年形迹十分可疑,于是对其进行细致盘查。
罗岗派出所副所长刘常威说:“就看到两个年轻人到处乱窜,还东张西望,我们值班民警就对他们进行盘查,一问就发惊,一看就像做过坏事的,再三盘问下,他们就承认偷过钱,偷过一万多元,我们问他们是哪里偷的,就说在咀背的一个陈姓人家,我们听说后马上把他们带回派出所审查。”
经查,今年20岁的陈某桂是罗岗镇溪庄村人,无正当职业,平时喜欢吃喝玩赌,并养成偷偷摸摸的习惯,而他的同伙陈某杰是其本村人,年仅13岁就已经辍学在家,两人如实供认了其在罗岗镇溪庄村咀背、横陂、松鼠窝、坪田水库等地作案12宗,共盗窃赃款三万多元的犯罪事实。
记者问:“怎么想到去偷的呢”。陈某桂说:“没钱,每天家里住着,没钱,要钱抽烟。”
据陈某桂交待,他和陈某杰经常以串门、换零钱、偷窥等形式观察本村村民是否有钱,一旦发现作案对象就等候村民外出,然后两人相互配合实施盗窃。
陈某桂说:“一般就先看几天,看到村民一家人走开了就去偷,偷了就一人一半分了。”
记者问:“为什么要专门偷本村人的呢?”陈某杰说:“容易偷,很多门不锁,钱也不去存”。“那你会怕吗?”“会。”
目前陈某桂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而陈某杰因未满14周岁被其父母接回严加看管。针对农村失盗现象时有发生的状况,民警呼吁广大群众一定要做好防盗措施,发现案情要及时报警。
罗岗派出所副所长刘常威说:“希望大家要做好财物的防盗措施,大家有钱时现金不要放太多,平时够零用就好了,全部存入银行才安全,家里的大门要上锁,钥匙要随身装好,特别是留守老人的更要锁好,而外人面前不要露出钱财,比如有人要找零钱,不要把钱拿出来找。”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想通过歪门邪道牟取不义之财的违法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广大青少年要以此为戒,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千万不要因为贪图享受而践踏法律的红线,否则必将害人害已。
兴宁关注资讯来自网络,由梅州兴宁论坛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