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亮 发表于 2016-10-1 16:32:19

兴宁政府、开发商、业主三方会谈解办证难题

为尽快解决我市城区部分购房户未能办证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今天(9月30日)下午,兴宁市召开相关楼盘办理房产证工作座谈会,解决群众办理房产证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政府、开发商、业主共同座谈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丘孝东主持。何志平、徐甦、陈日新、曾招强、法院代院长陈声欢、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蓝新环以及住建局、国土局等单位负责人,涉及办证楼盘的开发商代表和业主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市领导阐述 《实施意见》的意义
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志平对《关于解决中心城区部分已售商品房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心系百姓的态度。

开发商、业主代表先后发言
开发商代表、业主代表先后发言,对政府尊重历史,敢于担当,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态度表示肯定。

丘孝东:压缩办证时间 提升服务质量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丘孝东指出,《实施意见》的出台就是为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稳妥、高效帮助解决购房户办证问题。

他希望业主代表要相信政府,积极配合,不要听信谣言;同时,他希望业主代表回去之后,积极向相关楼盘的其他业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向他们讲清楚政府的态度,让他们放心。涉及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楼盘要端正思想,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及资料,主动配合,主动申报;对逾期未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将依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全力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对不支持、不配合的,或借故刁难业主的房地产开发商,相关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主动服务,加强沟通,尽快办理;要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进一步优化办事服务,尽量压缩办证时间,做好解释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吸取教训 举一反三
丘孝东强调,各职能部门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建立建设用地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长效机制,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落实责任,层层把关,加强监管,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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